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“工程造价咨询(建设工程)”中介服务机构,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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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登记号:
JB-ZJBX-20021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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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地点:
慈城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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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基本情况:
一、建设规模:西至保黎北路,东至大东门,北至东镇桥街,南至朝北门头(不含保黎医院),建筑面积约12300㎡,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河道两侧地块传统风貌建筑、修缮历史建筑等,区域内的道路改造、铺装及景观建设,区域内各类管线、基础配套设施、管理用房等。
二、招标范围: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(含结算审核)
三、中介单位时间要求: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(如有二审,以二审结束时间为准),实际造价咨询时限以满足项目所委托的造价咨询任务为准。
四、质量要求:对项目建设期间涉及工程造价的一切活动提供完整、真实、准确的书面意见;要求结算审核误差小于正负2%。
五、日常工作时间要求
1、咨询人对各类事项(定牌定价、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、联系单审核、招标文件审核、合同咨询等)的回复处理,一般事项不超过5个工作日、重要事项不超过2个工作日、紧急事项不超过2小时出具审计意见。
2、咨询人应及时完成造价咨询任务,一般情况下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审核,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在项目综合验收后一年内完成,特殊工程(如前期费用)在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。
3、审计组长参加监理例会,每一个月组织一次专题例会,并完成审计月度报告。
4、在本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,现场驻场代表每周工作日至少到场一天,到位率不低于90%,其他专业审计人员视施工需要到场。
六、审计人员配备要求:
1、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,要求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(土建专业),执业年限要求5年以上。
2、设置驻场代表1名,要求具备造价员资格(土建专业)。
3、按专业配备成员:土建专业1名(可兼任驻场代表)、装饰装修1名,安装专业1名,市政专业1名,景观绿化专业1名,各专业要求具备造价员资格。(不含项目负责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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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预算:
9550.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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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:
1、工程前期阶段
(1)按相关定额和市场信息价及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建设工程概算、预算审核;
2、工程施工期间阶段
(1)参与实施人组织的各项招标活动,如专业工程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,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、招标限价的审核。并提可行建议和意见;
(2)对合同内价款确定、支付方式、争议解决、结算原则等具体事项提供咨询服务;
(3)根据项目具体情况,制定造价控制实施流程,并协助实施人确定造价预控目标;
(4)参与设计、施工、安全等实施方案及技术交底会议纪要,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并及时审核确认;
(5)材料设备采购的合理、合法、合规性审核;
(6)特殊材料、无价材料、定牌核价材料的计量、计价、工料分析和综合组价依据;
(7)对设计变更、隐蔽工程、现场签证进行现场勘验和确认,及时审核设计变更、现场签证等的必要性及发生的费用,相应调整投资控制目标,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;对量大及非常规签证及时向实施人报告,并向实施人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;
(8)审核工程进度用款计划编制、审核、拨付;
(9)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、工程监理单位提出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必要性确认;
(10)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、材料、设备价格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;
(11)审计组长每一个月组织一次专题例会,并完成审计月度报告;
(12)工程造价概算、预算、结算、决算争议及矛盾搁置议题。
3、工程施工竣工结算阶段
(1)合同履行过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、违约责任和奖励措施的执行评估;
(2)工程竣工资料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正确性审查;
(3)现场踏勘、计量复核,核查结算资料的实际符合性;
(4)工程量、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;
(5)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;
(6)提供造价指标分析。
(7)配合江北区审计局做好结算二审相关工作。
4、其余工作
(1)根据相应建设工程法律、法规和地方规定,对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核查,并提出核查建议书;
(2)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变更发生费用计取的有效性,合法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,并出具审核意见;
(3)配合实施人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;
(4)配合复核审计(实施人或实施人主管部门组织的复核审计)工作;
(5)其余未列的,但需要咨询人进行的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(含结算审核)造价咨询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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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:
以项目详细内容中时间要求为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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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要求:
以项目详细内容中质量要求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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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价方式:
采用【费率报价】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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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控制范围:
中介项目预算总价【334250.00元】,价格控制范围:费率范围,下限:0.3% ,上限:0.3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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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说明:
一、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包含完成业主要求中介服务内容中的所有工作,招标人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。
二、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=计费基数(暂定建安费用9550万元,最终为本项目送审各专业结算价之和)乘以费率。
三、结算审核时核减造价超出送审造价5%时,审核追加费按超过5%以外的核减额的5%计算,核增按全部核增额的5%收取审核追加费。
五、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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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业主单位:
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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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单位联系人:
竺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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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89289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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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
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保黎北路5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