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“政府采购代理”中介服务机构,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
四、其他条款
-
(1)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,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;无相关收费标准的,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。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。
-
(2)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,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。
-
(3)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(查询地址:信用宁波credit.ningbo.gov.cn)。
五、联系方式
-
项目业主单位:
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
-
项目单位联系人:
唐工
-
联系电话:
0574-87164223
-
联系地址:
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章水镇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