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“招标代理(建设工程)”中介服务机构,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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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登记号:
XS-ZJBX-2009220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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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:
象山县中心城区锦河路(新丰路至蓬莱路)污水管网扩容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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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务事项:
招标代理(建设工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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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地点:
锦河路(新丰路至蓬莱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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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基本情况:
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污水管道327米,修复雨水管道88米、雨水口13座,新建检查井16座等配套附属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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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预算:
103.02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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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:
招标控制价编制、招标文件编制及相关招标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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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:
20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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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要求:
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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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价方式:
采用【直接报价】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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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控制范围:
中介项目预算总价【7147.00元】,价格控制范围:下限:7147元 ,上限:7147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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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说明:
暂按工程建安费103.02万元为基数计算,招标代理费按浙价服【2003】77号文件标准计算打七折暂定为0.7147万元,最终按中标价调整招标代理费。
三、竞价方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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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,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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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中介资格要求:
需入围象山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预选承包商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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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,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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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业主单位:
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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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单位联系人:
徐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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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657955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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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
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